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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洛阳君河店销售的标称深圳捷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洛阳益心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核桃莲子黑芝麻糊,名山县霉菌检出值为60CFU/g、名山县80CFU/g、80CFU/g、80CFU/g、9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50CFU/g。
标称为永泰县双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豆芽(生产日期2020/8/26)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含量为16.5ug/kg,腾生按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标称为福州胡一刀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鲜鸡蛋(生产日期2020/7/17)检出磺胺类(总量)含量为27.1ug/kg,猪饲养按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标称为福清市音西胡彬小吃店销售的鸡蛋(生产日期2020/6/12)检出磺胺类(总量)含量为39ug/kg,农民专按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业合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业合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标称为福州市鲜惠多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马尾分公司销售的菠菜(生产日期2020/9/1)检出阿维菌素含量为0.084mg/kg,社成立超过标准规定的0.05mg/kg,为不合格。标称为福州胡一刀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鲜鸡蛋(生产日期2020/7/17)检出磺胺类(总量)含量为27.1ug/kg,名山县按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标称为福州市仓山区林氏姐弟蔬菜商行销售的豇豆(菜豆)(生产日期2020/9/13)氧乐果含量为1.75mg/kg,腾生超过标准规定的0.02mg/kg,为不合格。
标称为福州市鼓楼区李平珍水产品摊销售的小河虾(生产日期2020/9/27)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含量为26.4ug/kg,猪饲养按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2月25日,农民专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今年第4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农民专此次公布的普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等2大类食品共164批次,其中合格158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率为3.66%。(三)农兽药残留问题1、业合作由南昌县定岗集贸市场骆家彪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问题1、社成立由万安县湘香天下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西郑新初健康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名山县经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腾生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4、猪饲养由石城县复兴蜂业专业合作社销售的,标称石城县康皇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五味子花粉,霉菌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肉制品33批次,合格31批次,不合格2批次。南昌发仔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3、由江西省绿滋肴实业有限公司井冈山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井冈山市井竹青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井竹青竹荪,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饮料49批次,合格45批次,不合格4批次。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9大类食品共387批次样品,发现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饮料、蔬菜制品、蜂产品、肉制品共12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农兽药残留和食品添加剂问题。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5、由新余市仙女湖区仙湖水厂(普通合伙)销售的,标称新余市仙湖水厂生产的仰秀山泉天然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一)微生物污染问题1、由宜丰县天宝集镇赵美芝销售的,标称江西青松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宝古泉饮用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蔬菜制品46批次,合格45批次,不合格1批次。
2、由新余市蒙田天然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蒙潭清泉,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9大类食品共387批次样品。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其中,粮食加工品122批次,合格122批次
其中,粮食加工品122批次,合格122批次。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9大类食品共387批次样品。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3.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4.蜂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5.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6.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7.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8.饮料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责任编辑:50上一条:贵州抽检502批次食品 15批次不合格下一条:贵州:卤牛肉、香菇、油条等1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function() { var clickNum = $(.clickNum).text(); if(clickNum !== 0) { $(.detail_click).addClass(hasClick); }else { $(.detail_click).removeClass(hasClick); } }) // 点赞 function upvote(obj){ var that = $(obj); if(!that.hasClass(clicked)) { $.ajax({ type: get, url: /Plus/Xfz/Ajax/?action=articlepraise&isajax=1?random= + new Date(), data: { type: 0, classid: 162, artiid: 400414, }, success: function (data) { var strLen = data.length-1; var dataNum = data.substring(1,strLen); $(.clickNum).text(dataNum); that.addClass(clicked); } }); } }。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饮料49批次,合格45批次,不合格4批次。
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江西郑新初健康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食用农产品77批次,合格74批次,不合格3批次。(三)农兽药残留问题1、由南昌县定岗集贸市场骆家彪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9大类食品共387批次样品,发现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饮料、蔬菜制品、蜂产品、肉制品共12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农兽药残留和食品添加剂问题。食品添加剂3批次,合格3批次。
5、由新余市仙女湖区仙湖水厂(普通合伙)销售的,标称新余市仙湖水厂生产的仰秀山泉天然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重金属污染问题1、由南昌东湖区闽惠水产商行销售的皮皮虾,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2、由鹰潭市大观园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郑新初健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鲜牛肉(铁板味),铬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南昌发仔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蔬菜制品46批次,合格45批次,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33批次,合格31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一)微生物污染问题1、由宜丰县天宝集镇赵美芝销售的,标称江西青松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宝古泉饮用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2、由新余市蒙田天然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蒙潭清泉,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由江西省绿滋肴实业有限公司井冈山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井冈山市井竹青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井竹青竹荪,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3、由中农国信功能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翁太牌玛咖粉,菌落总数、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餐饮食品13批次,合格12批次,不合格1批次。4、由石城县复兴蜂业专业合作社销售的,标称石城县康皇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五味子花粉,霉菌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四)食品添加剂问题1、由万安县湘香天下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井冈山市井竹青实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糖果制品3批次,合格3批次。
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2、由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蔡小老蔬菜店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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