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开 雅安市委巡察办 记者伍悦。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展电力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从布局完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格专项检合力打造数字产业新高地、格专项检积极拓展数字化应用、全面提升数字安全水平四个方面,对成渝地区数字经济发展作出了系统部署。
罗强在讲话中指出,查督促电策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大数据产业发展,查督促电策落实强调要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网络强国战略,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近年来,力价格政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步入快车道,大数据应用从互联网、金融、电信等领域逐步向智能制造、数字社会、数字政府等领域拓展加快《四川省数据条例》立法进程,湖北省开完善大数据领域制度规范,建设统一的数据要素大市场。当前,展电力我们正抢抓国家实施东数西算工程新机遇,展电力以最坚定的信心决心,聚力打造成渝地区超大规模绿色数据中心、新型智能算力中心、数据创新应用中心、数据人才培训中心四大中心,加快培育壮大数据存储、数据计算、数据交易、数据应用、智能制造和人才培训六大数字经济产业链,全面建设成渝地区大数据产业基地,全力打造东数西算雅安样本。雅安市委常委、格专项检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吴宏发布《雅安市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激励政策》和《雅安市数字经济机会清单》,格专项检雅安市副市长龚兵作中国·雅安大数据产业园投资推介。
作为四川省率先发展的大数据产业集聚区,查督促电策落实雅安生态环境优越,电力优势明显,通信网络发达,营商环境一流,拥有发展大数据产业的坚强人才支撑。两年多来,力价格政川渝两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力价格政自觉担负起落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紧密协作、相向而行,用实际行动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成势见效,积极构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新格局。第二十八条在城镇规划区内未实施截污纳管或者雨水、湖北省开污水分流的区域,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改造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三条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辖区内水体进行排查,展电力公布黑臭水体名称、展电力责任人以及达标期限,有计划地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和生态修复等措施综合整治,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登记建档的入河排污口应当采取保留、格专项检封堵、整改等分类处置措施进行清理、整治、规范。加大对农村垃圾、查督促电策落实生活污水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费用的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承诺书应当包括采取污染治理的措施、力价格政自愿接受监督检查的方式、造成环境污染的补救办法和后果承担等内容。
(三)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对重大环境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依法接受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涂改或者擅自移动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隔离设施。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一条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畜禽养殖专业户建设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天然来水量小于核定的最小下泄生态流量值时,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按坝址处天然实际来流量进行下放。
第十五条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达到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县(区),由市人民政府约谈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该县(区)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青衣江干流、支流流经的村和社区鼓励设立村级河长。大流量泄水行为不得危及下游生命财产安全,不得破坏水生生物生存环境。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出境断面出水水质考核制度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按照国家、省规定的水质标准对青衣江干流、支流进行出境断面考核。第四十二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应当推广使用生态养殖和标准化养殖技术,实施循环水、洁水养殖,指导水产养殖业合理确定水产养殖范围、规模、品种、密度和方式,防止水产养殖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第四十六条在建电站在申请取水许可时,申报材料中应当明确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值和泄放措施。第四十八条在建水电站应当严格实行生态流量泄放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并预留生态流量监测设施接口。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对于位置较为偏僻、通讯不畅,未能实现在线监测的水电站,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最小下泄流量泄放情况核查制度。第三章水污染防治第二十二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科学合理规划工业布局,推动新建工业项目进入工业园区,实施转型升级,从源头上加强对工业废水的控制。第二十六条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城镇和新村聚居点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以及配套管网,确保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达标排放。选择科学合理的改厕模式开展农村卫生厕所改造。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在城镇规划区内,建设新城区、新建房屋建筑和城镇基础设施应当同步建设收集、接纳污水管网设施,并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八章附则第六十二条青衣江流域内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大熊猫国家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保护和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其他事项,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稀释排放。
第二十条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设置堆砂场或者砂石加工点。第十九条除紧急情况外,水电站或者其他蓄水单位需要大流量泄水的,应当在四个工作日前将泄水方案报告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对本区域内畜禽养殖日常监督管理和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第七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按照要求建设施工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推广使用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地膜,完善废旧地膜和化肥、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
化工、医药等生产企业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建设事故应急池等水污染应急设施。(五)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第四十九条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和电力主管部门监督已建水电站限期完成最小下泄流量整改措施。对禁养区范围内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已有的畜禽养殖专业户应当限期关闭或者搬迁。
第三十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排污口设置管理,对排污口以及相应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登记建档。水电站应当设置最小下泄流量在线监测装置,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并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实现联网。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畜禽养殖专业户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承诺书,同时在其养殖场所张贴。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值不得低于核定的最小下泄生态流量值。
第十一条市、县(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排污单位环境保护诚信档案,如实记载排污单位遵守水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承担水环境保护责任的情况。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五十三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下列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情况:(一)水环境保护规划落实情况。
第十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防治青衣江流域水体污染的应急处置机制,做好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并定期进行演练。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在保护规划通过前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水电站取水量、取水方式发生改变时,应当重新核定最小下泄生态流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