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20 06:17:22源自:本站作者:PB2345素材网阅读(14)
目前,耀皮该案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增加电池的保温性能、玻璃提升空调热泵效率、玻璃加强动力回收效能、优化电池系统的热管理设计,成了各大车企、电池厂商持续优化冬季电池续航里程的主要办法。助产目前也有部分车企采用了PTC+热泵的模式,在极度低温状态下,先采用PTC对室内进行加热,当汽车行驶一段时间以后,动力电池产生的热量就会被回收利用,再加以热泵的工作效率,从而实现效率的最高化。
太阳顾先生初次面对电动汽车的大幅掉电很不习惯,甚至怀疑是不是汽车的质量有问题。耀皮但全气候电池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还有待进一步验证,大规模商业化还需时日。中汽研曾发布过一组数据:室外温度为-7℃、玻璃车内22℃时,纯电动汽车的平均续航里程将下降39%,如果是没有电池温控系统的微型电动汽车,电量则会下降60%。助产乘联会数据显示:今年10月,中国新能源乘用车市场零售32.1万辆,同比涨141%。这辆用了才几个月的准新车,今天早晨只是跑了一趟17公里的城市上班路,还没开空调呢,就掉了40公里续航,而在平日,上下班来回、太阳开着空调也就耗费50-60公里续航。
耀皮遇冰雪天,选择平地停车,不宜在坡地停车,以免起步困难。玻璃气温降至零下,电动汽车行驶时能耗会不断上升,直观显示就是掉电相当快。据悉,助产从饲养宠物衍生出的宠物用品、食品、医疗、保险等产品服务体系已经蔚为壮观。
一位资深保险从业者向记者坦言,太阳由于宠物医疗行业诊疗方案尚未形成标准化体系,太阳一些宠物医院可能存在过度医疗的问题,甚至还有骗保的情况,加之宠物身份缺乏认定等,如果险企没有严格的风控管理,很容易持续亏损。不少消费者认为产品性价比不高,耀皮包括赔付率低、覆盖的宠物医院较少等。尽管宠物鼻纹技术解决了宠物识别的难题,玻璃帮助保险公司降低了风险,玻璃优化了投保和理赔体验,但是,囿于用户对宠物保险的认知不够,优质的宠物医疗资源稀缺,相关数据积累不足等因素,可以预期,宠物保险想要迎来自己的春天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值得注意的是,助产去年7月支付宝保险平台开放宠物鼻纹识别技术,并联合大地保险、众安保险将这一技术第一次应用于宠物保险。
保障范围包括皮肤病、传染病、呼吸道疾病、胃肠道疾病、猫传腹、犬细小病毒等病种。据悉,宠物鼻纹识别技术的识别成功率超过99%。
数据显示,相比部分发达国家高达40%的宠物保险渗透率,我国目前宠物保险渗透率不及1%。其中,很多保险公司也早已关注到它经济带来的消费新势力,2004年华泰保险在国内推出首款宠物第三方责任保险,此后人保、平安、太保等公司以及互联网保险平台相继推出宠物保险产品,主要包括宠物医疗险和宠物责任险(适用猫和狗)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百度网是百度公司合法运营的搜索引擎产品,百度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所收获的经营收益及竞争优势属于合法权益,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案情简介百度公司诉称,其发现用户在电脑浏览器中安装政凯公司开发运营的新媒体管家「Plus」浏览器插件后,进入百度网的搜索框进行关键词搜索时,搜索结果页面中的专题搜索栏中出现微信专题及实时热点版块链接(以下简称涉案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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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在诉讼过程中,法院还曾就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行为保全裁定,政凯公司及时履行了该裁定。针对第二种情形,正如本案涉案行为,则需考量插入链接的具体方式、插入链接是否具有合理理由以及对消费者利益、其他经营者利益造成的损害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互联网行业内的市场主体应投入经营成本通过提升自身产品服务质量、扩大经营宣传规模等正当经营方式获取流量,而非劫持、抢占其他经营者创造的已有流量,否则可能落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范围。用户在点击涉案连接后,将直接跳转至政凯公司运营的新媒体管家网的相关页面。
点击涉案链接跳转进入的页面仅容纳不同的搜索引擎,并无政凯公司的内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即对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这一类流量劫持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制。第四,涉案链接将用户引出百度网,大大降低了用户使用百度网进行搜索的交易机会以及再次回到百度网中浏览相关信息的可能,而政凯公司却据此获取了本不属于其自身的用户流量,从而获取不正当利益。关于政凯公司的被诉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认为:首先,政凯公司在百度网插入的涉案链接,足以使用户误认为相关内容是由百度公司所提供,并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吸引至政凯公司经营的网站,干扰了用户对百度网搜索结果的正常使用,亦影响了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海淀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政凯公司赔偿百度公司经济损失80万元及合理开支3万元。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因认为上海政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凯公司)运营的新媒体管家「Plus」浏览器插件在百度网页面中插入链接,强制跳转至其运营的新媒体管家网相关页面,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公司)将政凯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政凯公司赔偿百度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并消除影响。针对第一种情形,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当然属于强制进行目标跳转的行为。
宣判后,被告政凯公司提起上诉。第三,政凯公司插入涉案链接并无合理理由,且使用微信和实时热点字样吸引用户点击,同时被插入内容的展示方式和位置与百度网中的原有页面设置高度融合,均体现主观恶意明显。
百度公司认为,政凯公司的前述行为属于强制插入链接并跳转的行为,干扰和破坏了百度公司产品的正常运行,构成不正当竞争。政凯公司的行为亦未劫持百度公司的流量,用户均是先下载涉案插件,才能再使用该插件的聚合检索功能,政凯公司的用户并非来自于百度公司。
法官说法流量是互联网环境下市场主体的重要经营资源和核心竞争优势,市场主体可以在流量基础上通过各种流量变现方式获取经济收益。综上,政凯公司在无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利用涉案插件在百度网中插入微信专题和实时热点版块链接,使用户在点击上述链接后进入政凯公司运营的相关页面,上述行为影响了用户的选择,干扰了百度网搜索服务的正常运行,损害了百度公司的合法权益,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所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互联网行业内的市场主体应投入经营成本通过提升自身产品服务质量、扩大经营宣传规模等正当经营方式获取流量,而非劫持、抢占其他经营者创造的已有流量,否则可能落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范围。关于政凯公司的被诉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认为:首先,政凯公司在百度网插入的涉案链接,足以使用户误认为相关内容是由百度公司所提供,并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吸引至政凯公司经营的网站,干扰了用户对百度网搜索结果的正常使用,亦影响了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综上,政凯公司在无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利用涉案插件在百度网中插入微信专题和实时热点版块链接,使用户在点击上述链接后进入政凯公司运营的相关页面,上述行为影响了用户的选择,干扰了百度网搜索服务的正常运行,损害了百度公司的合法权益,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所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三,政凯公司插入涉案链接并无合理理由,且使用微信和实时热点字样吸引用户点击,同时被插入内容的展示方式和位置与百度网中的原有页面设置高度融合,均体现主观恶意明显。
针对第二种情形,正如本案涉案行为,则需考量插入链接的具体方式、插入链接是否具有合理理由以及对消费者利益、其他经营者利益造成的损害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点击涉案链接跳转进入的页面仅容纳不同的搜索引擎,并无政凯公司的内容。政凯公司辩称:百度公司的证据不能证明被诉插件影响了百度网服务的正常运行,百度网的功能可以正常使用。
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百度网是百度公司合法运营的搜索引擎产品,百度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所收获的经营收益及竞争优势属于合法权益,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其次,政凯公司在百度公司所控制的产品经营范围内,未经其同意,通过插入链接的方式强行加入了政凯公司的服务内容,干扰了百度网的正常搜索服务。针对第一种情形,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当然属于强制进行目标跳转的行为。用户在点击涉案连接后,将直接跳转至政凯公司运营的新媒体管家网的相关页面。
故不同意百度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海淀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政凯公司赔偿百度公司经济损失80万元及合理开支3万元。
百度公司认为,政凯公司的前述行为属于强制插入链接并跳转的行为,干扰和破坏了百度公司产品的正常运行,构成不正当竞争。因认为上海政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凯公司)运营的新媒体管家「Plus」浏览器插件在百度网页面中插入链接,强制跳转至其运营的新媒体管家网相关页面,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公司)将政凯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政凯公司赔偿百度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并消除影响。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即对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这一类流量劫持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制。第四,涉案链接将用户引出百度网,大大降低了用户使用百度网进行搜索的交易机会以及再次回到百度网中浏览相关信息的可能,而政凯公司却据此获取了本不属于其自身的用户流量,从而获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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