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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奶茶店由于工作失误,冒充军导致销售的奶茶出现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存在一定的过错,而许女士未饮用该奶茶,未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孩子游泳、人实施玩水时,要选择配备有一定数量救生员的正规游泳池,要查看泳池的消毒卫生状况是否达标等。购买食品应选择正规商超,诈骗被儿童食品要尽量选择具有经营资格、信誉好的商超购买,不要随意购买地摊、流动商贩销售的零食。
告人获注意防范游乐设施安全隐患。家长应尽量让孩子减少玩网络游戏等,刑两年避免孩子对电子产品产生依赖。冒充军防止孩子对电子产品产生依赖。儿童在游乐场游玩时一定要有家长陪伴,人实施根据孩子的身体状况,选择适合的游乐设施。儿童长时间使用电子产品,诈骗被容易引起眼睛近视等问题。
选购玩具时,告人获应认真查看商品主要材质、成分、合格证和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电话、售后服务内容等信息是否齐全,应看清产品是否具备3C标志。针对即将到来的儿童商品和服务的消费高峰,刑两年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消费提示,刑两年提醒家长和孩子们在选购儿童商品、到游乐场游玩时,要把好安全关,科学理性消费。2020年,冒充军秘海英积极推进线上消费维权平台建设,并于2020年3月15日正式启动。
秘海英(右一)被聘为惠州市首批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 李青山)秘海英在商业运营、人实施消费维权领域深耕细作十余年,人实施稳扎稳打,创新创优,推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创举,为惠州维权事业、打造和谐的营商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人物事迹:诈骗被秘海英于2019年被聘为广东省惠州市首批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诈骗被现任惠州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以下简称零协)会长、惠州市富盈置业有限公司(港惠购物中心)总经理。无论是作为惠州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会长还是作为维权义务监督员,告人获秘海英都以满腔热情投身于消费维权事业中。秘海英作为惠州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会长,刑两年带领会员单位第一时间发布了《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的倡议书》及《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商场减租倡议书》,刑两年合计减租3300多万元,其中秘海英所在的港惠购物中心为商户减免租金合计700多万元。
她对记者表示,她将继续担起重任,持续推进消费维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促进行业商务诚信体系发展,切实保护行业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为惠州营造和谐向上的营商环境贡献力量。二是强化员工消费法律法规和维权知识的培训,检查场内的商品质量、包装、标识、宣传、广告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推动行业构建和谐放心消费环境2017年,秘海英推动成立消费维权中心,牵头制定了消费者维权管理制度,受理并调解了上百件消费者投诉。为进一步了解消费者对惠州市零售行业的认可度,以及对商场、超市购物环境的满意度,惠州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多次受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政府部门、零售企业、消费者三个层面的问卷调查,收集各方对惠州各大商场商品、服务、环境、消费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意见,对各大商场改善自身经营环境、提高服务素质提出新的要求,为惠州市零售行业改善商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提供了导向指引。该平台是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部署,由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惠州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联合建立零售消费维权宣传与指导平台,依托网络开展经营者与消费者对话,致力于加强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经营者更好地参与到消费维权工作中来。她既有现代化的经营理念和精细化的管理风格,致力于打造有情怀、有温度的购物中心。
此外,港惠购物中心不断优化客诉处理流程,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一是及时受理和解决消费者的意见、建议或投诉,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消费投诉案件的处理、回访和检查,并定期汇总、报送和分析消费者诉求情况,高效解决顾客的后顾之忧。如:发起致敬最美逆行者爱心站公益主题活动,为疫情期间坚守岗位的医护人员、人民警察、环卫工人、外卖小哥、快递小哥等送上550份茶点;组织星光纸飞机 让梦想飞起来关爱自闭症儿童千愿牵手 助童行动筑梦书屋等公益活动,营造了积极健康、爱心奉献的企业形象等。该平台以信息化思维和大数据理念挖掘和运用消费维权信息和大数据资源,跟踪分析消费热点、消费结构、消费趋势、消费模式的四维动态变化,为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消费政策提供参考依据,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作为港惠购物中心总经理的秘海英在疫情期间还通过开启云逛港惠线上平台、搭建品牌社群及直播间、发放1000万消费津贴等举措,为广大消费者建立最便捷的线上渠道及最省钱的购物方式,让消费者享受到更有温度的购物体验
黄磊参加中山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 李青山)在担任广东省中山市消委会常年法律顾问负责人期间,黄磊参与消协组织的现场调解超过百次,亲身为商家和消费者解决争议,用丰富的法律知识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化解双方矛盾。由于他多年为消费维权事业做出的贡献,中山市律师协会为黄磊颁发了中山市律师协会成立25周年公益奉献奖。
他先后受聘为中山市消费维权公益宣传大使、中山市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中山市消费维权教育专家学者讲师团成员。黄磊担任中山广播电台维权在线节目常年嘉宾已有十多年,他在线为消费者解答法律咨询,得到消费者的一致好评,为推进中山市的消费维权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多年来,黄磊热心参与消费知识公益宣讲活动,参与消费维权进校园、进社区、进商场等活动,多次为消费者、学生、市民开展消费法律知识讲座,普及消费维权知识。黄磊作为中山市政协委员,在两届的任期内,针对消费维权工作提出三份提案,分别为关于架构消费日常及紧急处理模式,完善消费与服务建设的建议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提升消费维权履职能力关于加强消委会组织机构建设的建议,得到政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人物事迹:黄磊律师在2005年至2018年期间一直担任广东省中山市消委会常年法律顾问负责人,多年来对中山市的消费维权事业无私奉献,先后受聘为中山市消费维权公益宣传大使、中山市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中山市消费维权教育专家学者讲师团成员。由于消费维权工作成绩突出,中山市广播电视台还授予黄磊优秀客座嘉宾称号。十多年来,黄磊热心消费维权事业,不求回报,为消费维权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参与消费维权公益志愿服务,宣传消费维权法律知识;多年来,有效化解多宗消费纠纷,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中山消费维权事业添砖加瓦。人物介绍:热心消费维权事业、不求回报的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
此外,黄磊还参与了江门市消协 315微信公众号的法律点评、典型消费案例的点评工作黄磊参加中山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 李青山)在担任广东省中山市消委会常年法律顾问负责人期间,黄磊参与消协组织的现场调解超过百次,亲身为商家和消费者解决争议,用丰富的法律知识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化解双方矛盾。
人物介绍:热心消费维权事业、不求回报的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黄磊担任中山广播电台维权在线节目常年嘉宾已有十多年,他在线为消费者解答法律咨询,得到消费者的一致好评,为推进中山市的消费维权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多年来,黄磊热心参与消费知识公益宣讲活动,参与消费维权进校园、进社区、进商场等活动,多次为消费者、学生、市民开展消费法律知识讲座,普及消费维权知识。由于他多年为消费维权事业做出的贡献,中山市律师协会为黄磊颁发了中山市律师协会成立25周年公益奉献奖。
黄磊作为中山市政协委员,在两届的任期内,针对消费维权工作提出三份提案,分别为关于架构消费日常及紧急处理模式,完善消费与服务建设的建议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提升消费维权履职能力关于加强消委会组织机构建设的建议,得到政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人物事迹:黄磊律师在2005年至2018年期间一直担任广东省中山市消委会常年法律顾问负责人,多年来对中山市的消费维权事业无私奉献,先后受聘为中山市消费维权公益宣传大使、中山市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中山市消费维权教育专家学者讲师团成员。十多年来,黄磊热心消费维权事业,不求回报,为消费维权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参与消费维权公益志愿服务,宣传消费维权法律知识;多年来,有效化解多宗消费纠纷,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中山消费维权事业添砖加瓦。他先后受聘为中山市消费维权公益宣传大使、中山市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中山市消费维权教育专家学者讲师团成员。
由于消费维权工作成绩突出,中山市广播电视台还授予黄磊优秀客座嘉宾称号。此外,黄磊还参与了江门市消协 315微信公众号的法律点评、典型消费案例的点评工作
据黄先生陈述,他于去年11月28日在宝应县一家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品牌货车,总价16万元。扬州某汽车销售公司组织维修站人员对货车进行了常规性检测维修,第一次维修时换了6个轮胎,第二次在传动轴上加了垫片,第三次换了减震后来,生产厂家也多次派技术人员赴扬州、宝应进行技术指导、数据检测,但连续经过7次维修,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对于厂方的说词,宝应县消协并不认可,认为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3月12日,宝应县法院安排两名法官到消协指导帮助、调解这起消费纠纷。
3月4日下午,宝应县消协和媒体工作人员以及厂家技术人员分别在货车装货行驶情况下进行了跟车体验勘察。同时,这4500元作为后期维修基金,并要求黄先生签订承诺书,内容为本人在扬州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一台货车,该车经某服务维修部维修并鉴定无重大质量问题,可正常使用。为积极化解纠纷,消协在积极与销售商进行沟通,组织调解的同时,向生产厂家发函要求厂家来人协助解决问题,并及时启动诉调对接机制,向宝应县人民法院如实反映相关情况。近日,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消协受理了一起汽车质量纠纷投诉,启动诉调对接机制,最终促使厂家同意退车,返还车款16万元。
黄先生先使用观察、不找经销商及厂家麻烦,不做任何有损于品牌形象的事情。为查明原因,他立即联系了商家。
2月21日,两级销售商告知黄先生,货车装货行驶中的抖动现象为正常现象,不再维修,对货车维修产生的费用及误工损失给予4500元补偿。消协和媒体工作人员均发现货车在行驶到时速57公里65公里之间时抖动严重,而厂方技术人员只强调无法测量相关数据,对事实存在的抖动现象不置可否,并一味强调目前对于抖动现象国家没有统一标准和强制性规定。
在消协引导下,消费者与商家向宝应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3月3日,宝应县市民黄先生一大早就来到消协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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