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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麼多對情侶,重磅中芯Repeat發現「很多摩擦其實不需要累積,只是一開始因著不了解而產生誤會。
當第十場演說即將結束時,国际理察告訴下面的聽眾:這是最後一場了,因為布道許可只到今日。订12亿身著聖袍的年輕牧師正在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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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元光刻我靜靜地站在「封鎖線」的後方觀看著週日禮拜的進行。住在城外的窮人不畏路程趕赴「盛會」,机订单即使遊行的日子幾乎每天都下著傾盆大雨。解放軍一直以來也是以仿製起家,重磅中芯其中最有名的當然是仿製蘇聯的T-54戰車,並發展出自己的59式戰車、殲-6仿自蘇聯的MiG-19、殲-7則是仿自蘇聯的MiG-21。
簡單來比喻,国际美軍都買iPhone,而且還是最高階的機型,連輔助用的平板都是iPad,全套買齊。但隨著美中關係的破裂,订12亿美國不只祭出一波波制裁,限制中國取得高階晶片與先進技術,也不斷說服盟國採取類似的限制。這樣的影響,美元光刻在手機領域可以看到與中國軍方關係密切的華為首當其衝,受到嚴峻打擊,幾乎難以為繼。這在商業上,机订单不只讓中國可以快速滿足國內的市場需求,培植出大型公司,甚至還能大舉外銷,以低廉的價格搶佔海外的中低階市場。
在軍事上,中國就是採用這樣的方式,快速生產大批的戰機、驅逐艦,甚至是兩棲突擊艦與航空母艦,讓解放軍能快速現代化。不過整體來說,小米手機的策略是成功的,小米本身的快速發展,不斷搶下市佔率,就可以說明一切。
而回頭過來看台灣建軍的問題,那就很清楚了,採用美系裝備的台灣沒有財力像美軍一樣都買最高階的iPhone手機,又無法採行小米手機的策略,最後的結果就是卡在不上不下的地方,苦苦掙扎。在過去中國成為世界工廠,與歐美國家保持良好關係時,可以輕易取得這些零組件。而除了仿自俄羅斯,中國近年來也開始仿製歐美的產品。特別是最近才剛剛洩露出清晰照片的FC-31戰機(軍用編號可能為殲-35),外型就與美國的F-35極為類似,甚至連座艙罩的開啟方式都雷同。
中國這種仿製策略的另一個隱憂,在於採用的零組件很多都來西方國家,特別是最重要的運算晶片與精密機電設備。如果一般消費者不用考慮價格的因素,多數人也都會選擇最高階的iPhone手機,而不是山寨的小米手機。只是當美中兩國的競爭,從軍事延伸到科技與商業領域時,中國的這種小米手機策略,是否還能繼續延續下去,是未來觀察的重點。中國這種仿製策略的好處,在於可以大幅節省自己發展的時間,同時利用中國便宜的人力與零組件,取得與抄襲目標極為類似的產品,或許在品質與性能上無法與抄襲目標相比,但在C/P值上,卻有壓倒性的優勢。
小米手機幾乎坦承不諱自己的行為,並美其名為致敬,而且除了蘋果外,國內外優秀產品的設計,往往很快就會在小米手機的類似產品上出現。特別是武器採購的金額通常都非常龐大,是貪官污吏中飽私囊的最好管道,中國也往往利用這一點,來做為擴大影響力的方式。
而中國買的是小米手機,平板可能還是你聽都沒聽過的雜牌貨。如H/PJ-12型近迫防衛系統就仿自荷蘭的守門員近迫防衛系統(Goalkeeper CIWS)、直-9直升機是仿自授權中國生產的法國海豚直升機、直-20仿自美國的S-70運輸直升機。
不像美國除了常常打仗,也出售武器給全世界的國家,多數的武器系統都在戰場上,取得實戰經驗,並汲許不足之處,持續研發出許多衍生型號,性能較可靠。完全不透明的交易過程,讓中國可以藉由出售武器,收買外國官員,在外交領域上攻城掠地。Photo Credit: Jian Kang @ CC BY 3.0 部份仿自俄羅斯的S-300PMU防空飛彈系統的紅旗-9型防空飛彈系統 不過這種策略的最大問題,是萬一有一天要真正上戰場比拚時,小米手機絕對比不上最高階的iPhone手機。那為什麼別的國家沒有辦法學習中國這麼做?答案也非常簡單,因為在擁有新聞自由的民主制度下,軍隊受到國會與媒體的監督,拿納稅人的血汗錢去買小米手機等級的武器,勢必會遭到國會與媒體的質疑。這些中國的新一代戰機,不止外型與俄羅斯的戰機幾乎一模一樣,甚至發動機,航電系統上,還直接採用俄羅斯所提供的零件對於不符合自己利益的,要不說成「一張廢紙」,客氣一點的說成「歷史文件」。
此點原應為美中台關係學門的ABC課題,但市場上仍多所誤解,仍需要言不繁在此重述。尼克森與季辛吉所推動的「美中關係正常化」,原本即是「聯中制蘇」戰略思考下的產物。
時至1980年代雷根總統當政時期,中國再次憑藉其所能提供的槓桿,搭配美國內部部分人士對美中緊密關係的期待,端出新的三條件:「廢除《台灣關係法》」、「停止對台軍售」、「促使台北與北京進行統一談判」。《八一七公報》中,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但對「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僅認知(acknowledges)為「中國的立場」。
且「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來決定台灣的前途之行動」,都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由此可見,「不以武力手段解決台灣問題」,自始即是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係正常化的核心議題,甚至可說是兩國交往的政治前提。
至於美國自己的立場是什麼,近年來由政策的各項表徵,傾向於不接受中國對台灣的主權主張。對此,美國反向主張保留向台灣出售武器的權利。對此,中國方面認為「解放台灣」是中國的內政,無法同意放棄使用武力的手段,至多僅能對美國「台海問題和平解決」的堅持,不予挑戰。時至今日,美國仍然經常表達其對台海問題的和平解決,有長久以來持續存在(enduring)的利益。
此一政策方向在卡特擔任總統後,更成為重要戰略目標。1978年12月最後談判階段,中國方面由鄧小平親自拍板,先「按原計畫進行」建交,擱置美國對台軍售議題,日後再行協商。
關鍵在於《八一七公報》第一段中,所使用的「認知」(acknowledges)一詞。台灣問題上出現的新形勢也為解決中美兩國在美國售台武器問題上的分歧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而「非和平的行動」,包括使用經濟抵制或禁運等,脅迫台灣人民的行為。儘管《八一七公報》中提到美國「無意侵犯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無意干涉中國的內政」,也「無意執行『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政策」,但美國並未接受中國版的「一中原則」。
此為美國「一中政策」與中國「一中原則」的關鍵不同:對於中國對台灣的主權主張,美國予以「認知」,意思是「你的立場我知道了」、「聽到了」。美國「一中政策」與中國「一中原則」雖皆以「一中」(one-China)為名,但內容大不相同,切忌望文生義。談判後期,美國已傾向同意中國所提出的三條件,但仍希望中國保證不對台灣用武。儘管如此,與《八一七公報》緊密相關的核心議題─台海和平,在國際戰略局勢的翻轉下,卻具有歷久彌新的新面貌。
「和平解決」、「中國放棄以武力手段解決台灣問題」,是美中建交談判中,美國的堅持。《八一七公報》協商過程 《八一七公報》的協商,起始於中國執意與美國處理對台軍售議題:藉由美國當時「聯中制蘇」的大戰略思考下中國所佔有的有利地位,投入甚多外交與政治資本,就「軍售」的單一議題,與美國所達成某種形式的「合意」。
《八一七公報》中提到「美國政府理解並欣賞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中國發表的告台灣同胞書和一九八一年九月三十日中國提出的九點方針(葉九條)中所表明的中國爭取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政策。對台軍售問題因此成為美中建交談判中,難以達成協議的絆腳石議題。
《八一七公報》即是針對「軍售」此單一議題,所取得的進展:簽訂了美中「第三份公報」,被中國方面認為是解決台灣問題上的突破。前者,還包括了無文字記載,「不是共識」的「九二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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