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20 04:54:57源自:本站作者:PB2345素材网阅读(14)
2020年冬季气温是20年以来最低,多国Z世代青年体双拉尼娜极端天气将抬高电力需求,加大运力风险,从而影响电煤供应。
除个别省份、验藏族服局部时段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采取有序用电措施外,全网有序用电规模接近清零全网最大有序用电规模大幅下降,饰32感受民族风电力缺口明显缩小。
故障抢修煤电机组和煤电受阻容量双双下降,多国Z世代青年体实现应并尽并、应发尽发,煤电机组发电能力大幅提升。针对一段时期以来电力供需偏紧状况,验藏族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11月7日回应称,验藏族服经综合施策,发、供、用多向发力,目前其经营区域电力供需形势恢复常态,保供电保民生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饰32感受民族风国网经营区电煤库存回升至9932万吨,电煤可用天数回升至20天,并网发电能力明显提高。充分发挥大电网平台作用,多国Z世代青年体科学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利用跨区跨省输电通道,统筹协调全网电力电量平衡,加强电力余缺互济,确保电网安全。国网公司介绍,验藏族服其全力以赴保安全、验藏族服保供电、保民生、保重点,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电力保供措施包括:支撑各类电源增发稳供,密切跟踪电煤、燃气供应,挖掘发电潜力,协调燃煤、燃气等各类机组能开尽开、多发满发。
除个别省份、饰32感受民族风局部时段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采取有序用电措施外,全网有序用电规模接近清零。坚决守住民生用电底线,多国Z世代青年体坚持需求响应优先、多国Z世代青年体有序用电保底、节约用电助力,积极配合政府细化完善有序用电方案,引导用户错峰避峰,全力保障居民、公共服务和重要用户用电。涉及商业秘密、验藏族服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信息,不得公开。
第三条 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应当遵循真实准确、饰32感受民族风规范及时、便民利民的原则,并对本企业发布的信息内容负责。随着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深化,多国Z世代青年体《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多国Z世代青年体《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国办发〔2020〕50号)、《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等文件对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市场主体对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也提出了新期待。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验藏族服有效期5年。饰32感受民族风(二)申请公开的供电企业信息的名称或者便于供电企业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四)建立了信息公开申诉机制。第五条 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的内容,分为主动公开的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二)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有关信息。(三)申请公开的供电企业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供电企业不再处理该信息公开申请。包括本地区配电网接入能力和容量受限情况,相关情况按季度更新。
要求供电企业设置信息公开咨询窗口,限时回应关切,优化咨询服务。二、主要内容新修订的《办法》主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修订完善。第十条 电力用户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向供电企业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供电服务热线与12398能源监管热线标识同步、同对象公开。
供电企业应主动将供电服务热线号码与12398能源监管热线号码通过即时通讯软件、短信、移动客户端等渠道推送告知到用户。此次修订工作主要结合新要求、新期待,对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方式及更新时限进行完善,建立信息公开咨询机制和信息公开申诉机制,进一步满足市场主体希望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的需求,保障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国家能源局2021年11月23日《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政策解读为进一步规范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国家能源局对《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国能监管〔2014〕149号)进行了修订,近日正式印发。现就《办法》的修订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第二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供电企业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或12398能源监管热线等方式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申诉。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供电企业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第六条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不予公开。供电企业应按国家规定将有关情况及时公布。企业性质、办公地址、营业场所、联系方式、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及编号等。第十六条 供电企业依申请提供信息的,不得向申请人收取费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供电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主动公开以下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一)供电企业基本情况现就《办法》的修订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信息公开咨询原则上应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回复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第八条 供电企业应当在门户网站或移动客户端设立专门的信息公开栏目,全面、完整、集中公开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信息内容,便于公众查询和获取信息,并可通过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便民资料手册、信息发布会、新闻媒体、即时通讯软件、短信等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第十三条 对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申请,供电企业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一)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途径。第十四条 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供电企业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供电企业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三)供电企业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一)加大了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包括本地区配电网接入能力和容量受限情况,相关情况按季度更新。明确监督救济渠道,建立信息公开申诉机制,参照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有关程序进行处理。
咨询窗口设置以95598等供电服务热线为主,也可设立网站互动交流平台、接受现场咨询等。第四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的情况实施监管。
供电企业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的方式提供信息。(四)建立了信息公开申诉机制。
(八)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公平开放相关信息。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供电企业执行的规范用户受电工程市场行为的政策文件和制定的相关制度文件。(九)可开放容量有关信息。此次修订工作主要结合新要求、新期待,对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方式及更新时限进行完善,建立信息公开咨询机制和信息公开申诉机制,进一步满足市场主体希望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的需求,保障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五)停限电有关信息。
详情如下: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供电企业:为进一步规范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供电企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电力用户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国办发〔2020〕50号)的有关要求,国家能源局修订了《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一、修订背景《办法》自2014年3月印发实施以来,在促进供电企业做好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电力用户知情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或者第三方同意公开的,应当予以公开。
信息公开指南应当包括信息的分类、获取方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参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内容、申请及答复方式,压缩了供电企业答复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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