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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职务犯罪、叶牌爆运输车应急修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叶牌爆运输车应急修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不积极退赃、协助追缴赃款赃物、赔偿损失,或者服刑期间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意图获得减刑、假释的,不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案例8】 对罪犯李某某减刑从严案 对确有能力而不履行民事赔偿义务的罪犯减刑依法从严 (一)基本案情 罪犯李某某,破器材因犯故意杀人罪,破器材于2003年10月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9年,车小窍青岛中院对具备远程视频开庭条件的案件,一律远程视频开庭,实现全程留痕、全程录音录像。青岛中院经审理查明,秋天绿罪犯富某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罪悔罪,接受教育改造;考核期间共获得表扬奖励5次;罚金35000元全部缴纳。青岛中院于2019年1月4日立案后,叶牌爆运输车应急修依法在罪犯服刑场所的公共区域和互联网进行了公示,并于1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综合考察其犯罪性质、破器材具体情节、社会危害性和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等,对其办理减刑时应当依法从严把握。综合评估,车小窍认为该犯假释后有再犯罪的危险。
执行机关以罪犯韩某确有悔改表现为由,秋天绿报请对其减刑六个月。综合考察其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叶牌爆运输车应急修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其办理减刑时应当依法从严把握(二)裁判结果 青岛中院认为,破器材罪犯刘某某在服刑期间虽能认真遵守监规,破器材接受教育改造,但参与多起非法拘禁犯罪、诈骗犯罪、敲诈勒索犯罪、寻衅滋事犯罪,且未履行生效裁判中的财产性判项。
另查明,车小窍2002年至2012年期间,该犯因犯贩卖毒品,被四次处以刑罚,系毒品再犯、累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秋天绿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三条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秋天绿(一)认罪悔罪;(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另查明,叶牌爆运输车应急修该犯于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曾三次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一次被责令社区戒毒三年,一次被责令强制戒毒二年。被假释的犯罪分子,破器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破器材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执行机关以罪犯刘某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没有再犯罪危险为由,报请对其予以假释。因此,依法裁定对罪犯刘某不予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附件: 一、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案例8】 对罪犯李某某减刑从严案 对确有能力而不履行民事赔偿义务的罪犯减刑依法从严 (一)基本案情 罪犯李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于2003年10月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已执行刑期七年二个月。执行机关以罪犯韩某确有悔改表现为由,报请对其减刑六个月青岛中院经审理查明,罪犯薛某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于2017年4月23日伙同他人在自己家中吸食毒品,于2018年11月6日在家中吸食毒品,因此被公安机关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和十五日的行政处罚。
青岛中院经审理查明,罪犯李某某在服刑期间,能够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考核期间共获得表扬奖励5次。附件: 一、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青岛中院于2018年12月4日立案后,依法在罪犯服刑场所的公共区域和互联网进行了公示,并于12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另查明,该犯考核期间狱内月平均消费较高。
青岛中院经审理查明,罪犯韩某在服刑期间,能够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考核期间共获得表扬奖励10次;罚金七千元未缴纳。因此,依法裁定对罪犯杨某某不予假释。青岛中院于2019年10月11日立案后,依法在罪犯服刑场所的公共区域和互联网进行了公示,并于10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二)裁判结果 青岛中院认为,罪犯富某在服刑期间虽能认罪悔罪,接受教育改造,符合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法律规定,但该犯在服刑期间不服从管理,多次违反监规,悔改表现较差,且该犯在抢劫犯罪中结伙拦截和抢劫驾驶小客车和电动车的人员4次,在盗窃犯罪中结伙盗窃小客车3次共3辆,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危害性较大。(二)裁判结果 青岛中院认为,罪犯林某在服刑期间虽能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但该犯狱内消费明显高于监狱平均水平,却不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依法不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本次犯罪系累犯,其中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
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书和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同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已执行刑期十年十一个月。
李某某至今未履行上述民事赔偿义务,且未提供无履行能力的证据。青岛中院于2019年1月4日立案后,依法在罪犯服刑场所的公共区域和互联网进行了公示,并于1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二)裁判结果 青岛中院认为,罪犯刘某某在服刑期间虽能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但参与多起非法拘禁犯罪、诈骗犯罪、敲诈勒索犯罪、寻衅滋事犯罪,且未履行生效裁判中的财产性判项。青岛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2017年5月16日减刑八个月。交付执行后,于服刑期间减刑三个月。青岛中院经审理查明,罪犯丁某某在服刑期间,能够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考核期间共获得表扬奖励5次;罚金已缴纳8万元。执行机关以罪犯李某某确有悔改表现为由,报请对其减刑八个月。
另查明,该犯于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曾三次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一次被责令社区戒毒三年,一次被责令强制戒毒二年。将每一名假释罪犯的信息发送出入境管理局,由管理局进行出境限制管控,避免因假释罪犯擅自出境,导致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二)裁判结果 青岛中院认为,罪犯杨某某在服刑期间虽能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符合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法律规定,但该犯2004年因犯抢劫罪受到刑事处罚后不思悔改,又入户抢劫,说明其主观恶性较深,人身危险性较大,假释后有再犯罪的危险。另查明,本案受害人家属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于2004年11月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李某某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36632元。
已执行刑期二年八个月。(二)裁判结果 青岛中院认为,罪犯薛某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吸食毒品、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据《刑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应当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发布会发布了十大案例,包括因多次违反监规,悔改表现较差,依法不予假释案例;因吸毒成瘾,有再涉毒犯罪危险,依法不予假释案例;因两次暴力犯罪,有再犯罪危险,依法不予假释案例;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罪犯,因不积极履行财产性判项,依法不予减刑案例;犯金融诈骗犯罪的罪犯,因不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依法不予减刑案例;社会危害性大的团伙犯罪骨干分子,减刑依法从严案例;因多次涉毒品犯罪,情节严重,减刑依法从严案例;因确有能力而不履行民事赔偿义务,减刑依法从严案例;因法定从严情形较多,减刑依法从严案例;因假释考验期内吸毒和容留他人吸毒,依法撤销假释收监案例等。已执行刑期七年十一个月。因此,依法裁定对罪犯韩某减刑五个月。青岛中院减刑、假释工作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1】 对罪犯富某不予假释案 对多次违反监规,悔改表现较差的罪犯依法不予假释 (一)基本案情 罪犯富某,因犯抢劫罪、盗窃罪,于2008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0元。
(二)裁判结果 青岛中院认为,罪犯刘某在服刑期间虽能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符合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法律规定,但鉴于其吸毒成瘾,对毒品依赖性较大,假释后有再次涉毒犯罪的危险。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交了检察意见书,认为该犯多次违反监规,不能认为确有悔改表现,因此不同意执行机关提请的假释意见。
(二)裁判结果 青岛中院认为,罪犯丁某某在服刑期间虽能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但其狱内消费明显高于监狱平均水平,却不积极履行财产性判项,依法不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因此,依法裁定对罪犯刘某不予假释。
12月2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青岛中院2019年减刑、假释工作情况,发布减刑、假释、收监十大典型案例。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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