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20 07:55:58源自:本站作者:PB2345素材网阅读(14)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段颖关的基本1.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港城市场290-291号薛清华销售的豆芽,段颖关的基本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于段颖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吕岗粮油干货批发店销售的鲜鸡蛋,恩诺沙星及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六、情况说苏州市姑苏区盛易汇超市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明介绍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段颖关的基本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于段颖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情况说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七、明介绍南京市高淳县淳溪镇孙小凤蔬菜铺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段颖关的基本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83批次、段颖关的基本不合格样品9批次,情况通告如下:一、南京市江宁区兴启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韭菜,腐霉利及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于段颖苏州市太仓市城厢镇江南农副食品城潘洪贞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四)泰安市宁阳县鹤山中心商场销售的标称为聊城市金水城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头道香油,情况说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情况说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明介绍微生物污染问题(一)临沂市兰山区兰山街道馨园幼儿园食堂使用的餐盘,明介绍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二、段颖关的基本食品添加剂超范围、段颖关的基本超限量使用问题(一)临沂市罗庄区杜德法熟食店生产的1批次猪头肉和1批次烧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均为潍坊市产品质量检验所。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于段颖一、于段颖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一)临沂市临沭县正大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的来自李娟(供货商)的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二)威海市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合早餐店生产的油条,情况说铝的残留量(干样品,情况说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四、重金属污染问题(一)烟台栖霞振华商厦有限公司万家店销售的菠菜,铬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诸城佳乐家超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
(二)威海环翠区佳荿水产品商行销售的皮皮虾,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五)烟台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怡康源精选菠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潍坊市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诸城佳乐家超市销售的沃柑,经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饼干、餐饮食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罐头、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和饮料共17大类食品1063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5大类食品16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等问题。(二)滨州市山东省惠民县润源饮料加工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大肠菌群和铜绿假单胞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三)德州市宁津县柴胡店街文刚果子酱菜店生产的果子(油炸面制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顺昌检测评价有限公司。附件:1.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责任编辑:50上一条:三眼蟹、乌鸡肉、韭菜......福建2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下一条:福建泉州 鱼丸、萝卜干等3批次食品不合格 $(function() { var clickNum = $(.clickNum).text(); if(clickNum !== 0) { $(.detail_click).addClass(hasClick); }else { $(.detail_click).removeClass(hasClick); } }) // 点赞 function upvote(obj){ var that = $(obj); if(!that.hasClass(clicked)) { $.ajax({ type: get, url: /Plus/Xfz/Ajax/?action=articlepraise&isajax=1?random= + new Date(), data: { type: 0, classid: 162, artiid: 399323, }, success: function (data) { var strLen = data.length-1; var dataNum = data.substring(1,strLen); $(.clickNum).text(dataNum); that.addClass(clicked); } }); } }。
(三)菏泽市曹县磐石街道鑫秦妈火锅店使用的自消毒餐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经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六)烟台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金丝芹,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三)济宁市兖州区新合作百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乌鸡,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七、水产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宁波市江北亲友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9月10日生产的炭烤墨鱼条,N-二甲基亚硝胺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闽侯县荆溪御闽惠多多超市,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合格2424批次,不合格24批次。五、食用农产品不合格9批次(一)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美仙山店销售的冰金鲳鱼(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附件:1、第45期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2、第45期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3、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责任编辑:50上一条:河南:8批次童车产品存在安全隐患下一条:山东:1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function() { var clickNum = $(.clickNum).text(); if(clickNum !== 0) { $(.detail_click).addClass(hasClick); }else { $(.detail_click).removeClass(hasClick); } }) // 点赞 function upvote(obj){ var that = $(obj); if(!that.hasClass(clicked)) { $.ajax({ type: get, url: /Plus/Xfz/Ajax/?action=articlepraise&isajax=1?random= + new Date(), data: { type: 0, classid: 162, artiid: 399322, }, success: function (data) { var strLen = data.length-1; var dataNum = data.substring(1,strLen); $(.clickNum).text(dataNum); that.addClass(clicked);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第4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4大类食品2448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九)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分店销售的猪肝(检疫日期为2020年8月14日),磺胺类(总量)不合格、甲氧苄啶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三明市三元区富旺生鲜超市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4日),毒死蜱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五)宁德市福万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福建省宁德市中桓食品有限公司的乌鸡肉(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5日),尼卡巴嗪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六、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龙海市宏亿粮油有限公司2020年8月27日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花生浓香),乙基麦芽酚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州市恒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诏安康华分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四、酒类不合格1批次标称保定福新华门酒业有限公司2020年4月4日生产的北京陈酿白酒,酒精度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晋江市罗山集客来超市,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九、调味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莆田市涵江区英龙食品厂2020年1月1日生产的复合调味酱(番茄沙司),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建宁县百家惠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南门分公司,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七)泉州好日元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绿豆芽(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12日),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三、糕点不合格2批次(一)标称漳州市划圣顿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8月9日生产的红豆面包,富马酸二甲酯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万星城超市有限公司晋江泉商分公司,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六)福州六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销售的鸭蛋(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8日),恩诺沙星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二)标称颜派食品(厦门)有限公司2020年5月20日生产的家乡清爽梅,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三明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沙县府前店,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五)台江区哇哇叫餐厅的汤碗(消毒日期为2020年9月24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三)福鼎市谊荣大排档销售的母蟹(梭子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25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六)邵武熙春华美达广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三眼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9月2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二)标称莆田市何锦记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8月4日生产的枫亭糕,酸价(以脂肪计)(KOH)不合格,销售单位为莆田市秀屿区笏石好易购盛超市,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二)晋安区李优汇餐厅的汤勺(消毒日期为2020年9月17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漳州市锦龙商贸有限公司圆池生活广场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3日),腐霉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三)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宁德屏南中心城市广场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3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八、水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一)标称青州市国丰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6月20日生产的陈皮山楂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润华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江西普润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5月20日生产的海苔味花生,黄曲霉毒素B₁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华安县福林商贸有限公司,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四)三亚金玉山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分公司的汤碗(消毒日期为2020年9月17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一、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6批次(一)武夷山泓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三眼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25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八)龙海市良兴商场有限公司角美良兴购物广场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12日),毒死蜱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八)龙海市良兴商场有限公司角美良兴购物广场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12日),毒死蜱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二)标称莆田市何锦记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8月4日生产的枫亭糕,酸价(以脂肪计)(KOH)不合格,销售单位为莆田市秀屿区笏石好易购盛超市,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五、食用农产品不合格9批次(一)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美仙山店销售的冰金鲳鱼(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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